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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方先起诉离婚,是否会被少分或不分财产?湖南省妇联和湖南省律协共同编写了《婚姻家庭法律事务百问百答》,根据我国家庭法律事务的相关知识点,撰写了100个案例问答,分为结婚篇、子女抚养篇、夫妻感情篇、共同财产篇、离婚程序篇、附录六个部分,编印成书。帮助读者运用法律知识,妥善解决家庭矛盾纠纷,促进家庭及社会的和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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婚姻关系存续期间,房屋、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,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,免征契税。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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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日女报/凤网记者邓魏实习生陈思婚姻中的房产和外遇该如何处理?11月16日,最高法院公布了《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〉若干问题解释(三)》征求意见稿(以下简称《解释三》),近些年的婚姻热门话题&mda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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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亲去世后,3个女儿为了想继承父母所居住房屋的拆迁补偿款共计75万元,将母亲李某告上法庭。日前,合肥市包河区法院一审认为,因该房屋属于公房,所以不存在继承权,并以此驳回了3个女儿的诉求。此后,合肥中