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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纸离婚协议,一波三折的过户经历,牵出了一起“案中案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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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9月11日,42岁宁乡男子张龙和妻子刘玲的婚姻走到尽头。签订离婚协议时,张龙主动赠房,要让女儿“有个安身处”。可因为前妻二婚丈夫的一通电话和一份DNA鉴定结果,他决定要回房产,却因离婚协议时效超过一年而输了官司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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两年前,前夫文清向林欣承诺“什么都不要”,并签下协议“59.8万元存款归前妻所有”。如今文清已再婚,可林欣却并未拿到约定的“补偿款”。更让人意外的是,为了躲避法院追责,文清不惜二次离婚,再次“净身出户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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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前夫妻俩签订离婚协议,孩子随母亲生活,父亲将一套共有房产过户到孩子名下。但办理离婚手续快一年了,男方一直以经济困难为由拒绝将房屋产权过户,还想撤销赠与,这样的诉求能得到法律支持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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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一张贴在电线杆上恶搞“离婚协议”的广告纸被网友拍下后在朋友圈广为流传。记者调查发现这种恶搞“离婚协议”搭售商品宣传的广告在全国多个地方都有被举报,律师表示,商家哗众取宠的广告行为不可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