抚养义务

  • 2月10日,正值正月初六,违法行为人姚某高(35岁,邵阳市渡头桥镇人)因家庭琐事与其未婚妻张某兰在家中发生争吵,后张某兰负气出走。姚某高遂想将其与张某兰所生的年仅1岁半的儿子小源(化名)放置在张某兰姐姐家中抚养,因小孩抚养的问题姚某高与张某兰的姐姐再次发生争吵。紫阳派出所民警在接到报警后,将双方带到派出所调处。在调处过程中,姚某高用电线将1岁半的小源拴在派出所窗户上,之后趁值班民警给小源解绑之机,逃离派出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