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车

  • (本报通讯员熊杰周雄)日前,一窃贼在同伙扒窃败露后殴打、威胁被害人,被津市法院以抢劫罪定罪处刑。2008年1月16日下午3时许,汪某某伙同熊某某(另案处理)在公共汽车上伺机盗窃。熊某某对坐在前排的王